定理已证明
埃拉托斯特尼筛法的正确性
命题陈述
整数 是质数当且仅当它不能被任何满足 的质数整除。
为什么成立?
这个等价关系正是使筛法能够提前停止的原因:一旦直到 的所有质数都划去了它们的倍数,就再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剩下的数是合数,因此再检验(或划去)更大质数的倍数被证明是白费功夫。
证明思路
()设 没有 的质因数。若 是合数,记 ,。则 (否则 且 将迫使 ,矛盾),而 的最小质因数 满足 ,故 是 的一个 的质因数——与假设矛盾。因此 不存在这样的分解,故 是质数。
()若 是质数,其正因数只有 和 ;没有任何质数 整除它,特别地满足 的质数也不整除。
两者合起来说明这两个条件等价,这正是筛法中使用的终止判据:处理完直到 的所有质数后, 中仍未被标记的每个数都满足右边条件,因而都是质数。
用到此定理的主题
分步证明
该定理暂无分步证明。
参考文献
- Alina Carmen Cojocaru, M. Ram Murty (2005). An Introduction to Sieve Methods and Their Applications
- Yitang Zhang (2014). Bounded gaps between primes · DOI:10.4007/annals.2014.179.3.7
- James Maynard (2015). Small gaps between primes · DOI:10.4007/annals.2015.181.1.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