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理已证明
函子保持同构
命题陈述
如果 F:C→D 是一个函子,f:A→B 是 C 中一个具有逆 g:B→A 的同构,那么 F(f):F(A)→F(B) 是 D 中的一个同构,逆为 F(g)。
为什么成立?
这正是函子成为可信翻译的原因:函子绝不会把一个等价关系意外拆成两个真正不同的对象,所以"在同构意义下"对对象进行分类这一问题是函子所尊重的。
证明思路
因为 f 与 g 互为逆,g∘f=1A 且 f∘g=1B。
对第一个等式应用 F。函子保持合成,故 F(g∘f)=F(g)∘F(f);函子保持恒等,故 F(1A)=1F(A)。把这些与 g∘f=1A 结合得到 F(g)∘F(f)=1F(A)。
以同样方式对第二个等式应用 F:F(f∘g)=F(f)∘F(g) 且 F(1B)=1F(B),于是由 f∘g=1B 得到 F(f)∘F(g)=1F(B)。
这两个等式恰好说明 F(g) 是 F(f) 的双侧逆。具有双侧逆的态射就是同构,所以 F(f):F(A)→F(B) 是一个以 F(g) 为逆的同构,正如所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