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两项之和等于所示表达式。由于 a4−a5≥0a_4-a_5\ge0a4−a5≥0,且第一个三因子乘积中的每个因子都不小于第二个中的对应因子,故该和非负。结合前面的分组得 E5≥0E_5\ge0E5≥0。所以断言恰在 n=3n=3n=3 和 n=5n=5n=5 时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