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理已证明
马施克定理
命题陈述
设 G 为有限群,V 为域 k(其中 char(k) 不整除 ∣G∣,特别地在 C 上总成立)上的表示。若 W⊆V 是 G不变子空间,则存在 G不变的补空间 W′ 使 V=W⊕W′。因此每个这样的表示都分解为不可约表示的直和。
为什么成立?
单凭线性代数只能保证 W 存在某个补空间,但一般的补空间不会是 G不变的。马施克定理表明,我们总可以在整个群上对任意投影取平均,使其与 G 作用可交换,代价是要除以 ∣G∣——这正是该定理需要 char(k)∤∣G∣ 的原因,也正是这种除法不可行的模表示论表现得如此不同的原因。
证明思路
第一步(从任意补空间出发)。由普通线性代数,在 V 中为 W 选取任意向量空间补空间 U(不必 G不变),设 π:V→W 为对应的投影(π∣W=id,kerπ=U)。
第二步(在群上取平均)。定义 πˉ=∣G∣1∑g∈Gρ(g)πρ(g)−1。这之所以有意义正是因为 char(k)∤∣G∣,故 ∣G∣ 在 k 中可逆。
第三步(πˉ 仍是到 W 的投影)。对 w∈W,由于 W 是 G不变的,ρ(g)−1w∈W,故 π(ρ(g)−1w)=ρ(g)−1w,每一项都给出 ρ(g)π(ρ(g)−1w)=w;对这 ∣G∣ 份 w 取平均得 πˉ(w)=w。对一般的 v∈V,π(ρ(g)−1v)∈W 总成立(是 π 的像),故由不变性 ρ(g)π(ρ(g)−1v)∈ρ(g)W=W,取平均仍在 W 中;因此 πˉ:V→W 是到 W 的投影。
第四步(πˉ 与作用可交换,故其核 G不变)。对任意 h∈G,ρ(h)πˉρ(h)−1=∣G∣1∑gρ(hg)πρ(hg)−1=πˉ,因为 g↦hg 只是重排求和;故 ρ(h)πˉ=πˉρ(h)。令 W′=kerπˉ,对 v∈W′ 有 πˉ(ρ(h)v)=ρ(h)πˉ(v)=ρ(h)(0)=0,故 ρ(h)v∈W′:W′ 是 G不变的,且由于 πˉ 是到 W 的投影,V=W⊕W′。对 W′ 重复此分解(有限维保证过程终止)即把 V 分解为不可约表示的直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