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理已证明
正则公理禁止自我从属
命题陈述
(假设正则公理与配对公理)对每个集合 ,:任何集合都不能是自身的元素。
为什么成立?
自我从属正是引发罗素悖论的那种自我指涉;正则公理并非每次都通过导出矛盾来排除它,而是一次性地、作为集合如何被构造的结构性规则加以排除。这使数学家能够安全地在所属关系上定义归纳/递归,也正是普通数学中出现的集合从不包含自身的原因。
证明思路
为导出矛盾,假设某集合 满足 。
由配对公理,集合 存在(把 与自身配对)。该集合非空,因为它包含 。
对非空集合 应用正则公理:必存在 使得 。但 唯一的元素就是 本身,故 ,结论变为 。
现在回顾反证假设 。由于 (由配对的定义)且 (我们的假设),元素 同时属于 与 ,故 。这说明 非空,与上面得到的 直接矛盾。
这一矛盾说明假设 对任何集合 都不可能成立;因此对每个集合 , 成立,正如所声称的。
用到此定理的主题
分步证明
该定理暂无分步证明。
参考文献
- Thomas Jech (2003). Set Theory
- Paul J. Cohen (1963).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Continuum Hypothesi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