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理已证明
三角形重心的向量恒等式
命题陈述
点 G 是 △ABC 的重心当且仅当 GA+GB+GC=0,等价地,对平面上任意参考点 O,都有 OG=31(OA+OB+OC)。
为什么成立?
若在三个顶点 A、B、C 处各放一个相同的单位质量,则向量 GA、GB、GC 表示从 G 指向各顶点的拉力;当且仅当 G 为质心时,它们的和恰好为 0。
证明思路
设 M 为边 BC 的中点。因为 M 平分 BC,两个向量 MB 与 MC 长度相等且方向相反,故 MB+MC=0。由从 G 经过 M 的三角形法则,有 GB+GC=(GM+MB)+(GM+MC)=2GM。
由 △ABC 的中线性质,重心 G 位于中线 AM 上且从顶点起按 2:1 的比例分割中线,即 GA=−2GM。
将两式相加得 GA+GB+GC=−2GM+2GM=0。最后,对任意点 O,改写 GA=OA−OG(对 B 和 C 同理)即得 (OA+OB+OC)−3OG=0,也就是 OG=31(OA+OB+OC)。